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表示,自菸害防製法於12年3月22日納管加熱式菸品(以下稱加熱菸)以來,海關持續配合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查緝走私加熱菸,迄今已查獲逾11萬條加熱菸,均依法陸續移送地方政府衛生局裁處。
該關指出,旅客攜帶加熱菸品入境,違反菸害防製法第15條第3項規定,依該法第26條第2項規定,可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。為避免旅客違規受罰,海關除於入境行李轉盤螢幕播放宣導短片外,亦於入境旅客通關檯前加置告示牌,提醒旅客注意加熱菸相關規範。
臺北關再次呼籲,民眾切勿因自用、餽贈或代購而攜帶加熱菸入境,以免違規受罰。